“金种子” 企业家讲堂再启征程:深挖公司法内涵,解码形势政策底层逻辑
2025年4月21日,湖南农业大学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“芙蓉・卓越”班的教室里,一堂别开生面的形势与政策课正式开讲,为学生们带来全新知识体验。启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致公党湖南省委会法律委员会副秘书长周泰山律师,以二十余年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经验为依托,为青年学子系统解读公司法核心规则,在专业知识与职业发展之间搭建起法治桥梁。

课程伊始,周泰山以“双循环”新发展格局为背景,点明公司法的实践价值:“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浪潮中,公司法不仅是企业设立的‘准生证’,更是贯穿经营全周期的‘护航员’。”他指出,对于即将涉足商业领域的卓越工程师而言,掌握公司法不仅能规避运营风险,更能为技术转化、成果落地提供制度保障。数据显示,我国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2.1亿户,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企业总数的 89%,这一制度选择背后折射出 “有限责任” 对投资信心的强力支撑。
在公司相关知识讲解中,周律师以华为为例阐释公司制优势。作为全球5G技术领军者,华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凝聚10万研发人才,2023年研发投入超1427亿元,其“资本+人才”的制度设计成为创新驱动典范。他还系统对比不同公司类型差异,如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资额担责、股份公司以认购股份担责,一人公司需确保财产独立等,帮助学生构建清晰的组织形式认知框架。
公司法核心法律问题讲解中,周律师重点解析“法人独立地位”与“股东有限责任”。他强调,股东有限责任制度通过隔离个人风险,极大激发了投资活力,但并非 “绝对安全港”。例如某教育科技公司案中,股东因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支出且财务混乱,被法院认定滥用法人地位,最终对 87 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他特别指出,公司章程作为“公司宪法”,需定制化设计股权分配、议事规则等核心条款,避免因制度漏洞埋下风险隐患。

课程最后,周泰山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,为同学们提出了实用的建议。他提醒同学们重视股权结构,避免人格混同和财务混同,谨慎担任法定代表人,同时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公司章程。
周泰山的授课如“金种子”深植芙蓉卓越班学子心中。同学们表示,课程将“有限责任”等概念转化为实操指南,为职业与创业筑牢法律根基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