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实训室管理办法
实训室管理总则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确保实训室的安全、有效运行,保障实训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,提高实训室资源的利用效率,制定本总则。
第二条 本总则适用于使用本实训室所有人员,包括教师、学生、外来参观人员等。
第三条 实训室管理应遵循科学、安全、高效、节约的原则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。
第二章 实训室的安全管理
第四条 所有使用实训室设备的人员必须在实训室使用登记表登记。
第五条 严禁外来未登记人员进入实训室,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隐患。
第六条 实训室内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,不得擅自更改简化设备操作流程,操作人员要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,如口罩、手套、护目镜等。
第七条 操作中出现事故或安全隐患时,应立即停止操作,并按规定报告实训室负责人,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。
第三章 实训室设备和设施管理
第八条 实训室的所有设备、仪器应每周清点与维护一次,确保其正常运行。
第九条 设备的使用应登记和规范操作。使用完毕后,应按要求清洁并归还原位,确保设备的长期有效使用。
第十条 严禁将实训室内的物品拿出实训室。
第四章 实训室环境与资源管理
第十一条 禁止带食物进入实训室,实训室内要保持整洁和有序,操作台面应保持清洁,操作完成后,操作者应及时清理操作所产生的废弃物和杂物,如发现操作之后台面存在垃圾现象,将追责到人,并扣除量化评比分数。
第十二条 要合理使用材料和资源,避免浪费。操作结束后,所有材料和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清理和存放。
第十三条 实训室的温度、湿度和通风情况应符合操作需求。操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环境,防止污染和资源浪费。
第五章 实训室的日常管理
第十四条 实训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实训室设备的数量和运行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反应。
第十五条 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,包括安全检查、设备管理、卫生检查等。
第十六条 实训室实行固定的开门时间(8:00)和锁门时间(22:00),负责人在早上开门之后和晚上关门之前检查一遍实训室内的卫生,如果发现问题先拍照留存记录,再进行打扫处理。
第十七条 实训室使用者有义务将自己该时间段实训区域的卫生清理到位。
第十八条 实训室在开门时间段(8:00-22:00)使用设备,需在实训室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;在实训室锁门时间段需要使用设备,需在“卓越农工”公众号上进行预约,在管理员同意预约后方可使用。
第六章 违规处理与惩罚措施
第十九条 对违反实训室管理规定的人员,应根据其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的处理,严重者可取消其操作资格。
第二十条 违反安全规定、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损失的,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,追究相关责任。
第二十一条 本总则由湖南农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,实训室管理总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

